DAO:去中心化的乌托邦,还是代码失控的潘多拉魔盒?

DAO:一場去中心化的美麗誤會?優勢、局限與法律的迷霧

前言:Web3 的喧囂與 DAO 的魅影

Web3 的世界,就像一場永不停歇的嘉年華,各種光怪陸離的概念你方唱罷我登場。DAO(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去中心化自治組織,無疑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魅影之一。Compound、MakerDAO 等明星項目的光環,讓無數人對它趨之若鹜,仿佛掌握了 DAO,就掌握了通往未來組織形態的鑰匙。項目方在吹噓,投資者在押注,散戶在圍觀,每个人都试图从 DAO 这团迷雾中,窥探一丝财富密码。

然而,当我们试图拨开迷雾,真正去理解 DAO 的时候,却发现它像一个百变的魔方,在不同的语境下,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面貌。它既可以是技术极客口中代码驱动的乌托邦,也可以是自由主义者眼中对抗传统权力的利器,甚至可以是骗子们用来圈钱的工具。这种概念上的模糊性,让 DAO 充满了争议,也让对其价值的判断变得异常复杂。

我始终认为,任何事物都需要批判性的审视,而不是盲目的追捧。DAO 固然代表着一种新的组织理念,但绝非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我们必须冷静地分析它的优势和局限,才能避免被虚幻的泡沫所迷惑。

一、DAO 的多重面孔:概念的混淆與本質的追尋

DAO,這個詞彙在不同人的口中,擁有截然不同的含義。幣圈玩家談論 DAO,更多的是一種投資機會;區塊鏈技術人員談論 DAO,更多的是一種技術架構;而法律人士談論 DAO,則更多的是一種潛在的風險。這種定義上的混亂,使得理解 DAO 變得尤為困難。因此,我们需要回归 DAO 本身的语义,去追寻其在不同场景下的共同本质。

DAO 指的是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也就是说,一个组织要被称为 DAO,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点:“去中心化”和“自治”。但即便如此,这两个词本身也充满了模糊性。所谓的“去中心化”,究竟要达到什么程度才算合格?所谓的“自治”,又该如何保证效率和公平?

1、組織架構的顛覆:去中心化的理想與現實

传统公司制的权力结构,就像一座金字塔,顶端是股东大会,然后是董事会、高管,最后才是执行层。决策权高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信息传递效率低下,容易滋生腐败和寻租行为。而 DAO 则试图打破这种金字塔结构,将决策权分散给所有成员。

傳統公司和 DAO 組織的組織架構對比示意圖,僅供參考

在 DAO 的世界里,没有 CEO,没有董事会,只有一群持有治理代币的社区成员。他们可以通过投票来决定组织的未来发展方向,共同分享组织的收益。以 Uniswap 为例,作为链上最大的 DeFi 交易平台之一,其 DAO 组织通过治理代币 UNI,激励社区成员参与组织建设,并分享平台发展的红利。

上圖為 UNI 代幣的價格變化趨勢 資源來源:CoinMarketCap

DAO 如何实现去中心化的组织架构? 答案是智能合约。DAO 的运营规则被写入智能合约,并部署在区块链上。理论上,一旦智能合约被部署,就无法被篡改,从而保证了 DAO 的透明性和公正性。所有社区成员都可以通过区块链浏览器,查看 DAO 的智能合约和运营规则,从而摆脱了传统组织“黑箱”式的决策模式。

上圖為 DAO 組織 Compound 的“Governor”智能合約的相關信息和部分代碼 資料來源:Compound 項目官網

去中心化的组织架构能为 DAO 带来什么优势? 最大的优势,莫过于规避了传统组织中常见的道德风险。在传统公司里,董事和高管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需要建立复杂的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监管框架。

然而,DAO 通过智能合约,将运营规则代码化,并让组织成员共享收益,使得决策者的利益和组织的整体利益达成一致。从理论上讲,这可以从根本上规避道德风险。但是,这仅仅是理论上的。

2、“成員自治”的迷思:烏托邦式的民主實驗?

DAO 的另一个核心特点是“成员自治”。这意味着 DAO 内部的治理体系,是由所有成员共同参与的,而不是由少数高层管理者决定的。DAO 通常通过投票的方式来实现自治。持有 DAO 治理代币的成员,可以提出提案并参与投票,最终由投票结果来决定提案是否被实施。

上圖為 DAO 組織 Compound 的提案投票情況公开界面 資料來源:Compound 項目官方網站

然而,这种看似民主的自治模式,却隐藏着不少问题。首先,投票权往往与持币量成正比。这意味着,少数持币大户可以轻易地控制投票结果,从而架空了其他成员的参与权。其次,DAO 的提案投票周期通常较长,决策效率低下。这使得 DAO 难以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

更重要的是,DAO 的成员自治,往往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在实际运营中,DAO 的创始团队通常会掌握着很大的权力。他们可以通过控制治理代币的分配、影响社区舆论等方式,来左右 DAO 的决策方向。

DAO 的局限性: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DAO 固然有着美好的愿景,但其局限性也不容忽视。

  • 安全风险: DAO 的智能合约部署在链上,代码完全开源,这虽然保证了透明性,但也为黑客攻击提供了便利。一旦智能合约存在漏洞,DAO 就可能遭受巨大损失。“The DAO” 的巨额被盗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016 年,一个名为 “The DAO” 的 DAO 组织在以太坊主网上被创建。该 DAO 本质上是一个由社区控制的去中心化投资基金。The DAO 通过出售自己的社区代币,共募集了超过 1150 万枚 ETH,作为其投资资金,并由其组织成员共同进行管理。然而,“The DAO” 开始运营不久后,就因为智能合约漏洞遭到黑客攻击,被盗取了约 360 万枚 ETH。按照当时的 ETH 价格计算,这起黑客攻击所造成的损失总价值超过 6000 万美元,是截至当时全球最大的一起黑客攻击事件。

  • 决策效率: DAO 的决策需要通过投票进行表决,为了确保成员能够充分参与,提案投票通常会设置较长的时限。这导致 DAO 的运营决策效率远低于传统公司制主体。

  • 法律监管: 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DAO 并没有完善的金融、法律监管框架。这使得 DAO 在现实世界中面临着法律合规风险,比如责任承担、税务、金融合规等问题。

总而言之,DAO 是一种充满潜力,但同时也充满挑战的组织形态。它既不是万能的,也不是一无是处。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待 DAO,既要看到它的优势,也要看到它的局限性。

二、DAO 的誕生:看似簡單的流程,實則暗藏玄機

創建一個 DAO,就像搭建一座空中樓閣,看似簡單,實則需要精密的設計和嚴謹的執行。雖然每個 DAO 的創建方式和流程都各有不同,但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 確立 DAO 組織的宗旨以及運行管理規則。 這是 DAO 的靈魂,決定了 DAO 的存在意義和發展方向。DAO 的宗旨可以千奇百怪,可以是為了開發一個新的 DeFi 協議,可以是為了投資 NFT 藝術品,也可以是為了建立一個去中心化的社區。而運行管理規則則規定了 DAO 的內部治理機制,包括投票權重、提案流程、資金管理等。
  2. 將 DAO 組織的運行管理規則寫入智能合約當中。 這是 DAO 的骨骼,保證了 DAO 的自動化運行和透明化管理。智能合約就像一份永遠無法被篡改的契約,它將 DAO 的規則固化在區塊鏈上,並自動執行。
  3. 對智能合約進行嚴格測試和審計。 由於智能合約一旦部署就無法修改,因此必須確保其不存在任何漏洞。任何一個小小的 bug,都可能導致 DAO 遭受巨大的損失。因此,在智能合約上線之前,必須經過嚴格的測試和審計,以排除潛在的安全風險。
  4. 向 DAO 組織注入資金。 這是 DAO 的血液,是 DAO 運營和發展的基礎。DAO 通常會通過出售治理代幣的方式來完成初步融資。這些代幣不僅代表了 DAO 的所有權,也賦予了持有者參與 DAO 治理的權利。
  5. 將智能合約部署到對應的區塊鏈上,DAO 組織就正式設立完成了。 這是 DAO 的誕生,也是 DAO 走向世界的開始。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步驟仅仅是在技术层面完成了一个 DAO 的创建。这并不意味着你在法律层面上也拥有了一个合法的 DAO 组织。大多数链上的 DAO,并不具备在现实法律框架下的法人地位和行为能力。如果你想让你的 DAO 在现实世界中拥有法律效力,你需要进行法律包装,或者选择在那些对 DAO 友好的国家或地区注册。

三、法律的縫隙:誰在擁抱 DAO,誰又在猶豫?

DAO 這種新興的組織形式,對於傳統的法律體系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各國政府對於 DAO 的態度也各不相同,有的選擇擁抱,有的選擇觀望,有的則選擇排斥。

1.阿聯酋(UAE):Web3 的淘金熱,監管的先鋒?

阿聯酋,這個以石油起家的國家,近年來積極轉型,試圖成為 Web3 世界的領跑者。位於阿聯酋的 RKA DAO,是一個專為虛擬資產公司所建立的自由區。2024 年底,RKA DAO 發布了一份名為 《DAO 協會條例》(DAO Association Regulations) 的規章制度,為阿聯酋的 DAO 組織提供了一套明確清晰的法律框架。

在這一法律框架中,DAO 組織明確擁有獨立的 法人人格(Legal Personality) 。根據《DAO 協會條例》第八條及相關規定,DAO 組織採用擔保有限公司的底層法律形式,其法人人格完全獨立於組織成員、代幣持有者。具體而言,DAO 組織能夠合法獨立地獲取、持有或者拋棄財產,並且獨立對外產生法律關係,並且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上圖為《DAO 協會條例》第八條原文

同時,該法律法規也對 DAO 組織提出了明確的技術要求,要求 DAO 組織必須部署在無需許可的分布式账本上,並且所有的軟件代碼保持开源。

上圖為《DAO 協會條例》第十四條原文

除此之外,這部法律法規也對阿聯酋 DAO 組織的內部治理結構以及外部監管框架都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和說明。比如,《DAO 協會條例》第九十二條和九十九條規定由官方的 注冊官(Registrar)和第三方的審計員(Auditor)對 DAO 組織進行合規監督和財務審查。

上圖為《DAO 協會條例》第九十二條原文

阿聯酋政府對於 Web3 行業的高度重視,以及在監管和規制方面的積極探索,值得我們關注。

2、美國:懷俄明州的試探,田納西州的跟進

在美國,各州對於 DAO 的態度也不盡相同。其中,懷俄明州是美國最早嘗試對 DAO 進行立法的州之一。2021 年 4 月,懷俄明州州長正式簽署了《DAO 組織補充法案》。該法案對 DAO 組織進行了明確的定義:“去中心化自治組織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其組織章程包含一項聲明,即該公司是本節 © 小節所述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

上圖為《DAO 組織補充法案》 17-31-104 規定原文

該法案允許 DAO 組織在法律上被直接 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但是,为了突出 DAO 组织本身的特性,该法案特别规定了 DAO 组织需要在章程中明确附上以下陈述:

“DAO 組織成員的權利可能與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成員的權利存在重大差異。《懷俄明州 DAO 組織補充法案》、基礎智能合約、組織章程和運營協議(如適用)可以定義、減少或取消受托責任,並且可以限制 DAO 組織所有權權益的轉讓、DAO 組織的退出、DAO 組織解散和清算。”

上圖為《DAO 組織補充法案》 17-31-104 規定原文

除了懷俄明州,田納西州也於 2022 年通過立法修訂了《田納西州法典》,允許有限責任公司通過在組織章程中加入特定聲明,注冊為 “去中心化組織”( Decentralized Organization) 。總體而言,美國對於 DAO 的監管仍然處於探索階段,各州之間的立法模式也存在差異。

四、RWA 的誘惑:DAO 能否成為代幣發行的金字招牌?

RWA(Real World Assets),現實世界資產上鏈,是近年來 Web3 领域的一个热门概念。将房地产、艺术品、债券等传统资产token化,并在链上进行交易,被认为是Web3世界与现实世界连接的重要桥梁。而 DAO,作为一种新兴的组织形式,能否成为 RWA 项目的代币发行主体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 DAO 是否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独立法人地位。如果 DAO 已经在当地的法律法规下注册登记成为独立法人主体,并且满足当地的金融合规要求,那么理论上就可以完成代币发行。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项目本身以及当地的监管政策、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然而,如果 DAO 仅仅存在于链上,并没有链下的合法主体与之对应,那么这类 DAO 就不能直接作为 RWA 项目的代币发行主体。这是因为链上 DAO 作为发币主体,会面临税务风险,并且大概率无法通过相关金融机构的金融合规审查。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在项目前期对 DAO 进行法律包装(Legal Wrapper)。

所谓的“法律包装”,具体而言就是单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会这样的法人实体,并且通过协议或者特定架构设计将 DAO 组织的部分功能转移到链下法人实体当中,并最终完成发币行为。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法律风险,但也可能会削弱 DAO 的去中心化程度。

五、加密沙律的辛辣點評:理想與現實的距離

DAO,作為一種新穎的組織形式,在鏈上世界已經展現出一定的生命力,也催生了一些令人矚目的項目。但如果 DAO 想真正走出鏈上,與現實世界建立更深層次的連結,相關的法律法規與監管框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我必須坦誠地說,目前許多人對於 DAO 的理解,都帶有過於理想化的色彩。DAO 並非萬能的,它無法解決所有組織管理問題,更無法規避所有的法律風險。相反,DAO 在安全、效率、監管等方面,都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正在運營 DAO 組織或對 DAO 組織感興趣的項目方,應該更加重視現實世界的合規要求。不要抱持著僥倖心理,認為鏈上世界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記住,法律是底線,任何組織形式都不能逾越。

加密沙律團隊致力於為加密行業從業者提供最專業的法律服務,最大程度保障客戶的合法權益,並規避不必要的法律風險。我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多賺錢少踩坑,如果贏就贏得舒舒服服,即便輸也能輸得明明白白。 但请记住,法律服务并非万能,最终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你们自己手中。

仅代表本文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