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供给侧改革”:一场迟来的自我救赎?
多年来,中国公募基金行业野蛮生长,规模一路狂奔,却也积累了不少问题。所谓的“供给侧改革”,在我看来,与其说是监管部门的主动出击,不如说是行业自身面临困境后,不得不做出的一种被动反应。监管层的文件,更像是一纸迟到的“病危通知书”,宣告着过去那种粗放式发展模式的终结。
监管意志与市场需求的博弈
这次改革,表面上是监管层为了解决“好产品供少于求”的痛点,但背后实则是监管意志与市场需求之间长期博弈的结果。监管希望引导行业“重投资者回报”,这当然是政治正确。但问题是,在“规模即正义”的行业潜规则下,有多少基金公司真正愿意放下对规模的追逐,转而关注投资者那点“蝇头小利”?
更何况,中国基金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散户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他们追涨杀跌,情绪化严重,对短期收益的关注远胜于长期价值。这种市场环境下,基金公司如果真的一心一意为投资者着想,恐怕早就饿死了。所以,我对此持保留态度,认为这次改革能否真正触及行业灵魂,还有待观察。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改革的潜在风险
当然,改革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具体执行过程中,很可能会走样。比如,强化投资者利益绑定,大力发展权益投资占比,这些听起来都很美好,但落实起来,却可能面临诸多挑战。权益投资波动大,风险高,如果市场持续低迷,投资者亏损严重,恐怕又会引发新一轮的信任危机。到时候,监管层又该如何收场?
此外,考核投资者盈利比、从业者薪酬管理等措施,虽然能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但也很容易导致短期行为。基金经理为了保住饭碗,可能会更加关注短期业绩,而忽略长期价值投资。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最终损害的还是投资者的利益。
业绩比较基准:紧箍咒还是定海神针?
监管层试图通过强化业绩比较基准,来约束基金公司的投资行为,这就像给猴子戴上紧箍咒,希望它能老老实实地按照既定路线前进。但问题是,市场是千变万化的,如果死守着业绩比较基准,会不会反而扼杀了基金经理的灵活性和创造力?
基准的“锚”与“尺”:理想化的约束
监管说,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投资的“锚”和“尺”,可以明晰投资风格、约束投资行为,防止基金大幅偏离产品定位。这听起来很美好,但实际上,很多基金公司在设定业绩比较基准时,就已经埋下了“猫腻”。比如,选择一些容易跑赢的指数作为基准,或者在基准中加入一些不透明的成分,以此来掩盖自身的平庸。
更何况,即便有了明确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经理也有办法绕过监管。比如,通过频繁调仓换股,或者利用各种“擦边球”策略,来短期提升业绩,最终跑赢基准。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在中国基金市场屡见不鲜。
量化考核的困境:指标崇拜的陷阱
监管还强调,要将业绩比较基准的对比结果,运用到基金公司业绩考核、监管分类评价、第三方评价评奖等环节中。这无疑是将业绩比较基准推上了神坛,让它成为了衡量基金公司优劣的唯一标准。但问题是,业绩比较基准真的能全面反映基金公司的投资能力吗?
在我看来,过分依赖量化指标,很容易陷入“指标崇拜”的陷阱。基金公司为了迎合监管的考核要求,可能会过度关注短期业绩,而忽略长期价值投资。这种短期化的投资行为,最终损害的还是投资者的利益。更何况,量化指标往往是滞后的,无法及时反映市场的变化。如果基金公司一味追求跑赢基准,很可能会错失一些重要的投资机会。
浮动费率:一场关于利益的再分配?
长期以来,公募基金的管理费收取模式备受诟病,旱涝保收,躺着赚钱,无论基金业绩如何,基金公司都能稳稳地收取管理费。现在,监管终于要动刀了,推出浮动费率,试图将基金公司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在一起。但这场改革,真的是一场公平的利益再分配吗?
风险与收益的对称性:理论上的公平
浮动费率的逻辑很简单:业绩好,多收管理费;业绩差,少收管理费。这听起来很公平,风险与收益对称,基金公司不再旱涝保收,必须努力提升业绩,才能获得更高的回报。但问题是,中国基金市场的复杂性远超想象,仅仅依靠一个浮动费率,真的能解决所有问题吗?
例如,在市场单边上涨时,几乎所有基金都能获得不错的收益,浮动费率的激励效果并不明显。而在市场持续下跌时,即便基金经理再努力,也很难跑赢市场,浮动费率反而会加剧基金公司的生存压力。更何况,基金经理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来调节业绩,比如,在年底集中抛售亏损的股票,或者利用各种“财务技巧”,来人为地提升业绩。
“旱涝保收”的终结?基金公司的生存挑战
对于大型基金公司来说,浮动费率可能只是小小的阵痛,但对于中小基金公司来说,这无疑是一场生存挑战。中小基金公司规模小,盈利能力弱,如果业绩持续低迷,浮动费率很可能会让他们雪上加霜,甚至面临倒闭的风险。这是否会加剧行业的马太效应,让强者更强,弱者更弱?
更值得关注的是,浮动费率可能会导致基金公司更加注重短期业绩,而忽略长期价值投资。为了在短期内提升业绩,基金经理可能会更加激进,频繁调仓换股,追逐市场热点,最终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所以,浮动费率的推出,需要配套更加完善的监管措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薪酬激励:重塑基金经理的价值观?
这次改革,监管层试图通过薪酬激励机制,来引导基金经理树立正确的投资价值观,将他们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紧密绑定。但这种美好的愿景,能否真正实现?或者说,这种强制性的“利益绑定”,会不会适得其反?
利益绑定的逻辑:美好的愿景
监管希望通过提高基金经理的跟投比例,延长锁定期,以及将薪酬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等措施,来让基金经理更加关注投资者的利益。这背后的逻辑是:如果基金经理自己也投资了自己管理的基金,并且长期持有,那么他们就会更加努力地提升基金业绩,因为这关系到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
这种逻辑听起来很完美,但实际上,它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因素:人性。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道德往往显得苍白无力。基金经理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来操纵业绩,或者利用内幕消息来获取不正当利益,最终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道德风险的幽灵:短期行为的诱惑
将薪酬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固然能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但也很容易导致短期行为。基金经理为了保住饭碗,可能会更加关注短期业绩,而忽略长期价值投资。比如,他们可能会追逐市场热点,频繁调仓换股,或者利用各种“财务技巧”,来人为地提升业绩。
更可怕的是,这种薪酬激励机制,可能会滋生腐败。基金经理可能会与一些机构串通,通过利益输送来获取不正当利益。比如,他们可能会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一些关联公司的股票,或者接受一些机构的贿赂,来抬高股价。这些行为,最终损害的都是投资者的利益。所以,薪酬激励机制的实施,需要配套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一流机构:谁来定义“一流”?
监管层提出要建设一流投资机构,这听起来很振奋人心。但问题是,谁来定义“一流”?是以规模论英雄,还是以业绩说话?亦或是以投资者回报为核心?如果标准不明确,所谓的“一流机构”建设,很可能沦为一场空谈,甚至成为某些机构粉饰门面的工具。
规模崇拜的终结?质量与效率的追求
过去,中国公募基金行业一直存在着严重的“规模崇拜”现象。基金公司热衷于扩大规模,认为规模越大,盈利能力就越强。但事实证明,规模的扩张并不一定带来业绩的提升。相反,规模过大,反而会降低投资效率,增加管理难度。
这次改革,监管层似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强调质量和效率。他们希望基金公司能够更加注重投资者回报,而不是一味追求规模的扩张。这种转变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问题是,如何才能真正摆脱“规模崇拜”的阴影?如何才能让基金公司真正将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
特色化发展:中小基金公司的生存之道
对于大型基金公司来说,建设一流机构,或许只是锦上添花。但对于中小基金公司来说,这却是一场生死攸关的考验。中小基金公司规模小,资源有限,如果盲目跟风,追求大而全的发展模式,很可能会被市场淘汰。
监管层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提出要支持中小基金公司特色化发展。这无疑是为中小基金公司指明了一条生存之道。中小基金公司应该发挥自身优势,专注于某一领域,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比如,专注于量化投资、指数投资,或者专注于某一行业的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改革的节奏:三年之约能否兑现?
监管层表示,此次公募基金改革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三年,对于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来说,实在不算短。但考虑到改革涉及的范围之广、力度之大,三年时间,真的足够吗?
渐进式改革:稳妥还是拖延?
监管层似乎倾向于采取渐进式改革的方式,即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有序推进各项落实工作。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可以避免改革过于激进,引发市场动荡。但问题是,渐进式改革往往容易陷入“拖延症”,各项改革措施迟迟无法落地,最终不了了之。
更何况,中国基金市场面临的问题错综复杂,很多问题都需要进行系统性的改革,才能真正解决。如果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难从根本上改变行业的现状。所以,渐进式改革能否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层的决心和执行力。
配套法规:细节决定成败
公募基金改革方案提出了不少改革举措,但这些举措能否真正落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配套法规的完善程度。如果配套法规不完善,或者执行不到位,那么所谓的改革,很可能沦为一纸空文。
例如,如何定义“业绩比较基准”?如何衡量“基金投资收益”?如何监管“基金经理的薪酬”?这些问题都需要在配套法规中进行明确的界定。只有将这些细节问题解决好,才能确保改革措施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监管协同:避免“九龙治水”
此次公募基金改革涉及多个监管部门,部分举措还涉及股东单位等非金融机构。如何做好协同,强化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举措取得实效,是对监管层的一大考验。如果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那么改革的效果必然会大打折扣。
更可怕的是,如果监管部门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或者权力寻租,那么改革很可能会沦为一场权力斗争,最终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所以,监管协同是公募基金改革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